读者陈先生来电反映,他在环岛行驶时因前车变道追尾,事故发生后后面又有一辆车追上来。“根据经验,前车变道到我的车道里来,肯定是他全责;后车追尾我,应该也不是我的责任。这次交警却认定全部是我的责任。我想不通。”
他变道,为什么我全责
陈先生这起三车追尾事故,发生在一个环岛内,说起来有点“搞”。为便于表述,我们把前后撞在一起的三辆车按位置定为A、B、C。
陈先生的B车进入环岛后,正常行驶在从内往外数的第二车道。不久,左侧前方有辆A车,打了右转转向灯,向陈先生的车道并线过来,要出环岛。陈先生没注意,导致他的B车撞上了A车的右侧车门。事故发生以后,后面一辆C车开过来又追尾撞上陈先生的B车。
让陈先生郁闷的是,交警判定,陈先生的B车与A车撞,陈先生全责。C车追尾陈先生,仍然是陈先生全责。
为什么会这样?交警向记者解释:
B车追尾A车,B负全责,虽然是A车变道在先,但这次事故发生在环岛内,认定B车全责的理由是B车未让行,B车应让要出环岛的A车先行。
C车在前面两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车速不快,反应不及追尾B车,是B发生事故后影响了道路的正常通行,因此也是B车负责(如果C车车速很快,则另当别论)。
交警特别提醒:
路口为环岛时,环岛内行驶的车辆有优先通过的权利,环岛外车辆必须让行。机动车行经环形路口以前,须及时减速。
右转弯车辆须进入右边车道行驶;直行和左转弯(含掉头)车辆须进入左边车道(划有三条车道时直行车辆进入中间车道)行驶。驶入环岛时须提前开左转向灯,驶出时提前开右转向灯并侍机进入右边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