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措施不可少
在买车、修车和保养车辆时,消费者要采取哪些预防措施,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呢?
谈到预防措施,首先是要选择那些规模大、信誉好、实力强的经销商和修理厂,相对而言,他们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可能更好一些,同时一旦发生纠纷,他们承担责任的能力相对更强一些。其次,买车、修车时要有法律意识和合同观念,一定要用合同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化、明确化。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特别是形成诉讼,一般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种情形在修车纠纷诉讼中特别突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消费者遇到的合同大多是经销商或修理厂提供的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对此要特别慎重,尤其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让对方作出说明和解释。
二、投诉按程序来
在出现问题后,投诉的程序是什么?
投诉无固定程式可循,但有几个渠道,如自行协商、请消协居间调解、诉讼或仲裁。
消费者要保持一种理性正常的心态,不能有出了事就不怕闹大的错误心理。解决问题的具体操作程序:首先,要向权威部门出具相关证据;其次,要请权威的技术部门或质监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准确的鉴定;最后,向律师请教问题的处理方法和程序,不要采取任何激化矛盾的方式。
三、索赔要求要合理
在车辆出现问题后,消费者往往会提一些要求,在现有法律规定下,哪些要求是可以得到满足的,哪些会被拒绝?
概括地讲,要求只要合情合理合法,那就能够得到满足,否则就不会被支持。比如,一般的质量问题,修理的要求会得到满足,但未经修理就要求退车、换车则很难得到支持;责任方承担修车期间合理的租车费用的要求会得到满足,但赔偿因修车耽误了生意少赚了钱的主张就不会被支持。
消费者可以提出合理要求,如延时服务、免费赠品等。当然,并不是消费者提出的所有要求都能得到满足,例如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或处理的;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经执行,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超过规定影响保修而产生的纠纷等不会得到满足的。
四、汽车“三包”有好处
汽车“三包”政策和召回政策出台后,会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实惠?
汽车“三包”政策,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确定的消费者的权益在汽车消费领域明确化,无疑是广大购车族的福音。但也不可盲目乐观,比如在明确“包退”的同时,规定每年 20%甚至更高的折旧率,这对消费者来讲很难说是公平的。
“三包”和“召回”这两个规定是相辅相成的。前者解决系统缺陷,可以说是雪中送炭;后者解决偶然性缺陷,可以说是锦上添花。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会给消费者带来很多好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几个问题:如退换的标准由谁来批判,若是第三方,费用及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等;直接损失显而易见,间接损失如何补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