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近日有消息称,我国将对成品油消费税在征收环节上进行改革,可能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这也就意味着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或将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消费税改革将会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个方面是对征收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将会增大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另一面将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
丛明分析指出,消费税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设置目的不是为了收入,目前已经是继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后的第四大税种,主要是针对成品油以及金银手表化妆品等奢侈品类产品。
同时,丛明还表示,可能会从加油站先试点征收消费税,他说目前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将会加强征收管理效果。
相关分析
针对“我国或将试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转向居民”这一消息,许多专家纷纷对此作出了各自的分析。
有分析人士认为,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对企业影响较大。以今年上半年我国汽柴油产量分别为3758万吨和7647万吨计算,如果在这些产品全部销售出去的前提下,国内所有炼厂要替消费者代缴总计1260亿元左右的消费税。该部分费用极大占用了企业生产环节的资金。消费税改革如真正实现价税分离,最大的受益方应该是企业。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的改革,并没有改变征税过程中的税金负担格局,无论是“价内税”还是“价外税”,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来承担,唯一的区别只是消费者是直接承担还是通过“被转嫁”的方式承担。因此,任何导致税金下降的措施,都意味着消费者的负担有减少的可能。况且,成品油征税方式的改革,使得成品油生产企业的一部分资金能够被解放出来,意味着成品油生产企业能够降低成本,而成本的降低至少为消费者负担的降低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
而持此种观点的人士,一直在强调这种对消费者利好的因素是“理论上”的,是因为存在一个非常大的“变数”:由于成品油从上游的炼油板块到下游的销售板块,都是处于一种垄断状态,征税环节的改革固然有可能让消费者感受到利好,但是身为成品油价格操盘手的垄断巨头,一旦借助自身的垄断地位,人为将“价外税”的税基抬高一些,所有理论上的利好都会在瞬间化为乌有。
同时,还有分析人士就“消费者担心改革后会否引发油价再次变相提价”作出了分析,他们认为,如果相关环节处理得当,这种局面就很难出现。目前的油价实际是已包含了消费税,甚至涵盖了重复计征的价格。因此,如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消费者对油价的支出甚至会有小幅下降。
虽然对“我国或将试点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转向居民”这一举措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声音,但我们须明白此举实质上就是业界呼唤已久的成品油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目的是为实现价税分离,防止走私油、非标油和调和油对成品油市场的冲击,从而规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