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有望近期出台。报道中提到,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和之前相比有望“扩容”,此前国家对农民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等,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新一轮政策或将补贴范围扩大到1.3升以下小排量汽车和重型卡车。
在“汽车下乡”政策之前,“家电下乡”政策已在农村被人们所熟知,该政策凭借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已经在农村市场站稳脚跟。而此次相关消息表明的“近期或将出台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应该是国家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协同“家电下乡”政策,所打出的一套组合拳,以期开发未来广阔的农村市场空间。
相关分析人士指出,相较于一线城市,我国二三线城市及农村的汽车保有量较低,刚性需求较大,预计将成为未来汽车市场增长的主力。目前,农村市场已经成为汽车消费增长的重要引擎。在当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汽车消费有望在拉动内需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汽车下乡”政策是当前较好的经济刺激政策选择之一。
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4月以来,农村地区零售额增速开始超过城市,而8月两者的增速差明显扩大。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民和低端制造业者的收入增长更为明显,消费增长潜力更大。
综合上述信息,我国如果在近期出台“扩容”后的新一轮“汽车下乡”政策,此举可谓是“一石多鸟”。除了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外,还应该是看到了农村汽车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而进一步提供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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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是根据国务院在2009年1月14日公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的一项惠农政策, 实施汽车下乡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既是实现惠农强农目标的需要,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补贴标准方面规定,具有农村户口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将获得车价10%的政府补贴。
2009年发布的《汽车行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安排50亿元资金开展“汽车下乡”。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载货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2010年初,国务院决定“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