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与俞小姐,等到花儿都谢了,却拿不到车;叶小姐发现被4S店忽悠,却拿不回订金。三位“准车主”新车尚未到手,心却被伤透。他们的教训究竟在哪?
在订车时,4S店通常会提供一份协议。别小看这张纸,它可大有讲究。它既可能成为买车者的保护伞,也可能成为布满荆棘的陷阱——首先,它常常会以“订车”字样出现,而非“定车”。尽管一字之差,却能把消费者逼向不利的境地;其次,4S店常常“忘了”写上所订的车型、颜色、配置等信息,以便交车时有更大的回旋空间;再者,这份协议有时对消费者提出苛刻的要求,却对4S店却没有丝毫约束;最后,协议常常附带一些补充条款。别可它字数不多,却有可能被一些无良4S店利用。
三位“准车主”在拿到协议时,几乎都未加思索地,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很快,他们就为当初的潇洒一签而后悔。这几乎成了目前买车人习惯性错误。记者甚至碰到过,几位车主4S店签定的协议上,4S店甚至连公章都没有盖!
现在买辆车,确实不容易;挑了半天,还不一定选到自己满意的。如果签协议时被摆一道,那就更划不来了。在订车与4S店签协议时,普通消费者更应看清其中的条款。碰到其中的陷阱,应及时提出修改,甚至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