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领驾照”的报道(见本报10日AⅡ·1版)持续发酵,正在国内报纸、电视及网络成为热门话题。人们对宣誓是“瞎折腾”、“走形式”还是“促安全”、“讲规矩”,争论不休。
但是法学界一些专家认为,领驾照必先宣誓违反《行政许可法》。如果不宣誓不给驾照,学员可以采用对发证机关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也有一些资深文化人认为,“宣誓是极其庄重的行为,不可滥用”。
媒体、网友热烈讨论
1月10日本报报道《今后拿驾照,必须要宣誓》指出新交规的新规定及深圳的首次宣誓后,《经济观察报》、《每日经济新闻》、东方卫视等知名媒体纷纷转载、评论,说《深圳特区报》点出新交规被人忽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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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晚10点,新浪、腾讯等微博关于驾照宣誓新闻的转发次数过万。大部分媒体与网友以调侃的语气,表达了对此事的不认可。“广州日报”微博在转发时评论:“这不是火星上发生的事!”引来网友的500多次转发。财经网新浪微博则链接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的博客观点:“宣誓是违法的,也不合情理。”
东莞电视台主持人方亮说,“几年前就有地方搞宣誓领驾照,但交通事故率有没有下降呢?是不是因为宣誓而下降?似乎没有确切数据支撑。”
不过,也有部分网友表示此举虽然与法律不一定相符,但在情理上可以理解。网友“破小编”评论称这样的举动也不过分,毕竟“现在的马路杀手太多了”。 网友“木菩提”也认为,“严肃点是对生命负责。”
宣誓方式五花八门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在多地产生效应。1月9日,30多名新机动车驾驶人在商丘驾管大队领照前宣誓;1月10日,合肥43名通过考试的学员在驾管所宣誓拿驾照;在南京尧化门,15名学员举拳宣誓遵守交通法规……
记者发现,早在新交规实施前,各地已经出现宣誓才能领驾照的现象。
2010年起,辽宁阜新、陕西安康、湖南株洲、北京市、山西运城等多家城市举行宣誓之后领取驾照的活动。有的对警徽宣誓,有的对交警宣誓,有的对誓词宣誓,各地的“誓词”大意相同,但具体表述各异。车管所、驾校、公共场所,都成了宣誓地点。一些律师和网友反映,这种参差不齐的现象说明,宣誓没有严格的法律约束,随意性很大。
有资料显示,在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都没有宣誓才能领驾照的做法。
法学专家认为此举违法
新颁布的交规是由公安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第46条规定,“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他认为,遵守法规,文明出行,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等,是交通法规规定的法定义务,而宣誓则是一种信仰行为。“宣誓对履行义务没有多大作用,纯粹是瞎折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律师告诉记者,宣誓拿驾照事实上是增设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定,对行政许可条件做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的前3款,明确指出考试合格即可取得驾驶证。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9条、第20条、第21条也规定,只要考试合格,即可取得驾驶证。“其中第21条规定特别明确,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路考。这意味着学员只要通过理论考试和路考,即可取得驾驶证,不需要宣誓。”
他还说,如果有学员通过了考试,但没宣誓而拿不到驾照,可以采用对发证机关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