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的赠品好像都出过一些纠纷,要么是赠品过了保质期,要么是赠送的旅游途中购物环节过多。最近金先生的投诉似乎更离谱些:他一年半前买车时送的5000元机油卡,竟然不能用。
2011年6月初,金先生以近24万元在石祥路4S店买了一辆SUV。当时正逢“购车送油卡”促销活动,他得到了公司赠送的价值5000元机油卡。
新车的惯例都是头次保养免费,这一次他并没有用到机油卡。平时跑得少,加上有一次他是在外地做的保养——真正需要动用那5000元机油卡时,已经是2012年7月底。
等到金先生拿出机油卡时,4S店工作人员却对金先生说:“收款的人说,这个卡不能用。”金先生据理力争不成,结果还是自己付了机油钱。
4s店的解释是,与总公司针对赠送机油卡问题出现了意见不统一。
到了今年1月25日,金先生的车又该保养了。再去询问,结果还是不能用,4s店方面说公司和总部两方还在沟通中。“我问售后经理要等到什么时候,他说不知道,让我去问老板,或者让我去打官司。这不明显欺负人嘛?”
记者从该公司某员工处了解到,活动期间,有几十人购买了该款车,从来没有使用过机油卡或者只是用过1次就被告知停用的车主有十几个。
记者联系上公司一位李姓销售经理。她承认,目前有多位车主遭遇机油卡无法正常使用问题,根源是因为维修部门内部的人事变动、调整。她说等调整好了,油卡就能用了。
对于记者提出的“为什么1年多还没有调整好,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调整好”的问题,李经理显得很不耐烦,“我不在公司,正在休婚假,有问题你去问公司其他人。”随即挂断电话。
区消保委国平副秘书长说,公司的这种做法存在明显过错,必须纠正并履行协议。“购车送机油卡的本质就是合同关系,车主付钱后就有权利获得相关服务,4S店也必须无条件履行。即使遇到特殊情况,也必须事先告知,并积极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