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人余先生2010年7月份在金华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因为车子空调问题,他两次到广西该品牌车的4S店检查,都没有解决。
2012年8月,余先生第三次去那家4S店,终于找到了原因,可让他想不到的是,由于牵扯到汽车保修到期的事情,4S店说这个要车主自费修理。
气愤的余先生不干了,回答金华后,他找到本报与FM94.2金华交通音乐广播成立的“汽车维权联盟”。
车主:保修期内反映过,一直就没解决掉
余先生车子的问题,主要出现在空调上,“平时在市区开都好的,一上高速就不行了,制冷效果很差。”
余先生是生意人,之前在广西那边忙生意,为方便,他就把车子开到广西该品牌车的4S店做检查,但没有发现问题。之后,余先生又一次去反映这个问题,但还是没找到原因。
2012年8年,余先生第三次到广西玉林的4S店检查,总算查出了问题,原来是空调的一个配件坏了。
但4S店表示,这需要余先生自费修理,理由是保修已经到期。
根据购车时提供的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保修服务,余先生这车行驶了2万7千公里,里程没到,但从时间上看,刚好过了一个月。
更换一个配件的费用大约几百元,钱不多,但余先生却不情愿为此掏钱:“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怎么能拖到保修期过了才给解决呢?”
去年年底,余先生回到金华,把这个问题抛给了金华这边的4S店,要求对方免费维修汽车空调。
金华4S店:超出保修期,车主应该提供维修单据
接到余先生的投诉之后,金华的4S店要求查看余先生在广西4S店的维修保养单据,以证明余先生之前的确在那里进行过正常保养,但余先生无法提供。
“广西那边的4S店经理告诉我,没有维修、付费的单子,4S店一般是不会录入电脑,所以联网查不到。”余先生说。
经本报与FM94.2“汽车维权联盟”协调,金华4S店售后服务经理答应为余先生提供免费更换配件的服务,但他同时也提醒车主,应该特别注意与保修有关的事项。
记者还在中国汽车质量网上找到一个类似案例,车主2010年8月买了一辆同一品牌的轿车,后来空调坏了,4S店一查是水泵漏水、散热网损坏,维修要6000多,车子2012年年初发现的问题,还在保修期内,4S店却不给保修。
原来,该车首次保养记录为2010年11月4日,公里数为5115公里,可是首保后一直未到4S店做保养,目前这车已经行驶了32000公里,因此判定车辆未能及时前往销售商处进行常规保养和检修,所以无法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延伸阅读
汽车保修,请注意以下几点
并不是说在保修期内,就能免掉所有的车辆维修费用,各个厂家指定了保修期内的免费项目。不同车型之间,免费的项目也不同,这些差别通常在车主手册和各汽车4S店售后部都有相关文字说明,需要车主特别留意,以免花冤枉钱。
同一款车,不同的部件保修时间也不一样。
比如余先生的这款车,对方提供的保修期是“2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但诸如灯泡、保险丝、皮带、轮胎、雨刷片、刹车片等易损件的保修期限是3个月或1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还有若发生以下情况,车主是享受不到免费保修服务的,因为几乎所有厂家都对此作了条件限制:
第一是未按及时进行保养,用户购买新车后,如果在规定里程内没有到指定4S店或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站做定期保养维护,如果车子出现了问题,即便是在保修期内,用户也要支付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二是未到指定地点维修或保养,保修期内,车子必须到厂家授权经销店或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到其他地方进行维修的,保修期自动终止。
第三是人为损坏或事故等非汽车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比如改装,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而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只能由用户或其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这并不是霸王条款。”金华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蔡永说,“就像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一样,保修期内,你到其他地方维修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进行把关,国际上所有的车子都是这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