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来的始终要来。最近,征收汽车“呼吸税”的热度再次提升。
有消息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已开始向相关行业协会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应实施对其征收排污费,并优先将占机动车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车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而在6月14日,国务院举行的常务会议中,也提出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其实,最近几年,汽车排放税陆陆续续被提出过多回,每一次均引起激烈的争论。去年6月份,北京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提升首都空气质量的建议案时,便提出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继续采取经济鼓励手段,控制用车强度的主张。同年3月,深圳市发布的《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中,也提出了研究制定按传统燃油车排气量征收排污费和对新能源汽车加大鼓励的政策措施。
可以说,无论是国家部委层面,还是各个地方政府,均有推行征收排污费的积极意愿。
但从全国性的角度来看,我国目前仅在《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对于排污收费程序作了简要规定。
然而,现实的问题却也十分棘手,比如,汽车排污费如何征收,如何界定征收范围,如何制定操作流程,如何征收才能做到公平。
如果汽车排污税按照排量收,这明显不公平。从排放中的污染物分析,排量大车型并非一定排放污染物就比小排量车低。据相关统计,2011年我国占汽车保有量12.8%的国Ⅰ标准汽车,其排放的污染物占汽车排放总量的40.0%以上;而占保有量41.1%的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其排放量不到排放总量的15.0%。
征收排放税可以将有效地减少车辆的使用率,降低排放物,以达到政策目的,减少空气中的污染物。但从中国目前的城市结构,以及公交体系的建设来看,条件均不是那么成熟。
对于征收排污费,汽车行业协会的态度十分鲜明:反对!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对外表示,中国汽车产业交的税和外国汽车产业特别是成熟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相比,已经偏高。目前,我国在现有的汽车税种中,车船税和消费税按排量征税,已经可以大大地促进节能减排,不必再征排污税。
曾有网友对排污费做过形象的比喻:“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猪进入寻常百姓家。不过猪进门要被割一块肉,出门也要被割一块肉,而且猪饲料也越来越贵了,更悲催的是,听说很快猪放屁也要缴费了。这头猪的大名叫汽车。”
其实,真正征收汽车排放税之前,相关部门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
首先,加大对黄标车的管理工作,加速淘汰排放不达标的车辆。环保部发布的2011年数据,按照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20.2%的“黄标车”却排放了70.4%的NOx、64.2%的HC、59.3%的CO和91.1%的PM。
再者,加大对大中型商用车的尾气排放控制,加大力度淘汰不达标车型。目前,中重型商用车由于技术、油品等问题,排放标准一直低于乘用车。并且,从国家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看,主要是为了拉动消费,兼并节能环保,并且补贴力度过小。
第三,从长期来看,要加速提升现有城市的规划设计水平,加大公共交通体系的建设,让消费者自己取消汽车出现的方式。
总的来看,征收排污费要面对十分复杂的现实情况,如何处理各种利益体的矛盾,十分困难。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如果不理顺而贸然征收,将会大大损害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