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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便宜买来未年审的二手车 车主被处罚
www.zjchewang.com 时间:2013-07-13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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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法新规实施以来,历下交警一直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劝阻力度,各种典型的违法行为也频频被查出。这不,早上10点左右,在历山路和经十路路口,就有这么一辆“牛”车被民警查获。

 

  早上10时左右,正在经十路和历山路路口执勤的历下交警大队民警李冰生正在疏导交通,突然发现路口东侧一辆银灰色轿车违法从直行车道右转弯,民警遂上前进行检查告知其靠边停车。该驾驶人磨磨蹭蹭,前行了近五十米才把车停下来,慢慢悠悠地从车里拿出证件走到民警跟前接受检查。此举引起民警的怀疑,于是认真对该驾驶员的证件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该车驾驶员姓巩,车已经三年未年审。但民警走到巩某车前,发现车前挡风玻璃上却粘贴着2011年和2012年的检验合格标志。民警甚是纳闷,坐进车里一看,两张检验合格标志都不是本车的,而且该车也没有粘贴交强险标志。民警依法将该车进行了扣留,并将巩某带到中队做进一步处理。经进一步审查发现,巩某所驾驶的车在违法处理系统中已经有8项违法记录,其中5次闯红灯,3次乱道行驶,以闯红灯为主,但都是13年以前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巩某因为车辆不年审、违法使用他人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粘贴交强险标志、乱道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要一次性被记27分,罚款五千余元。

 

  那么巩某的车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不年审呢?经过民警详细了解得知,巩某贪图便宜通过朋友介绍买了这辆二手车,因为手续有问题就一直没有过户,车不在自己名下,就没把年审的事放心上,直到被民警查住,而且巩某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在此,历下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二手车一定要到正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否则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向4S店订购或咨询,请一定要说明是从浙江车网看见的,这样您可以得到最大的优惠。
您的信息会得到保密,不会对外公开。

作者:董钊 李晓斌 编辑:陈静 关键词: 未年审 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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