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之争的背后,凸显了规章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急迫性。有关部门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交通部近日就组织了名为“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初步思路”的会议。
来自全国六个地方的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员,交通部领导、相关行业专家参与了此次会议,交流讨论了相关内容。
针对“专车”的全国性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预计将在本月内推出,并且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同时,出租车改革的指导意见也正在研究制定中,它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大部分,“专车”属于后者。
这份意见还提出:
1、专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
2、专车平台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以及在服务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
3、专车车辆必须取得营运许可证;专车驾驶员应具备驾驶资格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以及获得公安部的社会背景审查意见;
4、专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当地主流的巡游出租汽车,且不得开展低于成本价的促销活动;
5、禁止接入私家车等非运营车辆。
可以看出,意见对专车的要求和管理是十分严格的,这意味着,监管者可能更倾向于发展具有合法资质、运营主体合法的“约租车”,希望通过监管车辆和人来达到管理目的。
这种思路也引来了一些行业人士的质疑,尤其是要办营运证。
某人士指出:“营运证本身就是出租车市场发展初的怪胎,也是出租车行业乱象的源头。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应该是积极引入新形态,降低准入门槛,而不是在专车这个新领域用陈旧的办法来管理。”
另外,私家车不能接入,租赁车辆再不能合作(租赁车也无营运证),也都与业内呼声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