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卤素灯相比,氙气灯因为光照范围更广、光照强度更大等,受到爱车人士追捧。不过,买氙气大灯可要留个心眼!浦东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陈福军采取“新瓶装旧酒”手段,改装了许多使用在帕萨特(参配、图片、询价)上的车灯,让正品汽车卤素灯“摇身一变”成氙气大灯。然后,经由不法商户,将这些灯销往市场。一审判决后,11名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审判决,本案近日生效。
“大灯陈”夫妻联手作案
上海大众旗下帕萨特领驭、新领驭、新帕萨特三种型号的卤素灯均由小糸公司生产供货。被告人陈福军,人送外号“大灯陈”,在汽车灯具总成改装方面颇有些能耐。
2011年起,陈福军以370元至560元不等的价格,大量采购小公司生产的正品卤素前大灯,并以5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大量回收废旧氙气前大灯。之后,在妻子周文英协助下,擅自将卤素大灯非法改装成氙气大灯。2012年5月31日以前,陈福军共销售此类氙气大灯总计23.584万元;同年6月1日以后,销售金额为163.071万元。
假氙气灯可致汽车短路自燃
2013年2月5日和9月5日,小糸公司两次对送检的所谓帕萨特领驭、新领驭、新帕萨特氙气大灯等出具鉴定报告。报告认为,这些物品明显是由小糸公司生产的帕萨特卤素大灯改装而成,属于以废旧零配件拼装后冒充高等级的车灯产品,可能因整流器、灯泡、线束等问题而导致汽车短路自燃等。
主审法官冯祥认为,陈福军、周文英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两人构成共同犯罪,其中陈福军系主犯、周文英系从犯。
据此,法院判处陈福军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80万元;周文英获刑1年、缓刑1年,罚金14万元。另外涉案的2名个人、7名公司负责人及7家公司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分别对9人判处拘役缓刑或有期徒刑缓刑等不等刑罚,并处罚金7000元到16万元不等;对相关企业分别处以2.8万元到9万元不等的罚金,对所有被告人、被告单位违法所得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