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2月15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截至2月1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暂不作调整。
1月13日,国家发改委推了出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设置了“天花板”与“地板”机制。成品油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 的三段区间。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中间区间,则该降就 降,该升就升。
发改委表示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