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对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作出相关部署。
《意见》要求,要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开展一站式服务,对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推行进场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加快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建立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非保密、非隐私性信息应向社会开放。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依法采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
《意见》强调,要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优化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同时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简化信贷手续,适当降低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不断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二手车流通模式创新,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提升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拍卖等交易方式,积极发展二手车置换业务。完善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建设,抓紧修订《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市场监管。
■解读
繁荣二手车市场 为新车消费创造空间
2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完善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等意见,以便利二手车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为新车消费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沈荣表示,二手车流通的繁荣发展是汽车行业稳定发展的前提。二手车流通不仅带动新车消费,还能带动汽配、维修、保险、中介、电子商务等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发展。
商务部研究认为,活跃二手车交易最重要的是要使二手车“卖得出去、买得放心、用得方便”,为此必须解决异地限迁、信息不透明、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此,意见明确,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长肖政三说,限迁问题已经成为阻碍二手车发展的最大问题。在废除地方行政垄断上不采取措施,国内的二手车市场的发展速度不会明显提升。
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约为1.72亿辆,每年新增新车超过2400万辆。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流通量比例一般在1.5:1以上,按照这个比例计算,未来我国二手车年交易量可望超过3600万辆,按照单车平均5.5万元估算,交易额近2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