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问:前段时间我开车出门,路上发生了三车追尾事故。我是夹在中间的车,当时已经停住了,但后面那辆车速度太快,撞上我的车后又顶着我往前滑,导致我追尾前面的车。
交警判定第三辆车全责。
之后我被送到医院,检查中意外发现竟然已经怀孕了,而且还是双胞胎!可是我在事故中腰椎横骨骨折,并且有恶心症状,做了CT、胸片、磁共振等一系列检查,且后续还要打针。医生说,这种情况不建议保留孩子,我只能忍痛做了流产。
现在我很难过,每天都想着那两个无辜的孩子,我想起诉第三辆车的司机和保险公司,可以吗?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签约律师杨文娟:浙江泽大(义乌)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债务追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根据你的陈述,首先应确认起诉的责任主体是全责车车主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
其次,索赔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以上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主张。如果是导致流产的话,重点应该是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