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我国消费者安全,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质检总局于2016年11月18日对部分进口宝马、劳斯莱斯汽车缺陷发布警示通告。
通告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2012年款宝马7系、宝马5系GT、劳斯莱斯古思特汽车在发生碰撞时,无法启动安全气囊、安全带预紧装置及主动头枕等安全保护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缺陷涉及进口宝马7系2012年款BMW740i,BMW740Li、BMW750Li、BMW760Li车型,车辆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2日至2012年6月21日,共计17327辆;进口宝马5系GT2012年款BMW535i、BMW550i车型,车辆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6月29日,共计5216辆;劳斯莱斯古思特车型,车辆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17日至2012年7月20日,共计336辆。
该通告提醒相关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并尽快联系就近的授权经销商进行确认并适当处置。通告建议,已经由此缺陷造成伤害的消费者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有关事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