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质检总局获悉,日前,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7年3月30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28辆:
(一)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扩大召回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17款XC90汽车,共计15辆;
注:本次召回属于2017年1月10日发布的《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扩大召回原因为沃尔沃瑞典总部接到气囊供应商追加的信息,部分批次产品也可能涉及该潜在隐患。
(二)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召回2017年1月19日生产的国产2017款S90长轴距汽车,共计1辆;
(三)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召回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2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2017款沃尔沃S60L汽车,共计12辆。
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问题,可能导致一个或多个安全气囊在撞击中无法正常展开,增加了车内乘员受到伤害的风险, 存在安全隐患。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及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受影响的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库存车辆将在消除隐患后进行销售。
提醒相关用户应谨慎驾驶,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在召回行动开始后应尽快联系经销商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