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了《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媒体座谈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征求意见稿里说了什么?今后共享单车准备如何管理?记者为大家一一道来。
新名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杭州街头巷尾的单车,我们习惯叫它“共享单车”。
在其他城市,它还有别的名字,深圳、成都、上海、南京等地在出台《指导意见》时,分别提出了“互联网自行车”、“网约自行车”、“共享自行车”等名称。
在这次《指导意见》中,杭州也给出了一个全新的名称,被称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对于新名字,杭州市运管局公交轨道处处长沈建锋解释,“共享单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共享经济,而是“B2C”的一种商业模式,本质上更接近于分时租赁车辆,而且形式上借助了互联网技术。因此,拟将名称定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简称为“互联网自行车”。
车辆三年一更新
《指导意见》明确了投放车辆的要求,第一点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实时定位功能且能够被精确查找;第二点是要求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第三点是投入经营的车辆,强制更新时限为三年,自投入经营之日起计算。
其中,还鼓励经营者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80辆车就要配一个运维人员
在《指导意见》中,并没有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总量管控,但对企业配备车辆、维护人员有要求:经营者按照每投放80辆互联网自行车配备1名运营维护人员的标准。
简单来说,就是80辆车要配一个运维人员。举个例子来说,哈罗单车,杭州市场有10万辆自行车,按照这个比例,就需要1250个人。哈罗单车杭州运营经理彭文凯介绍,目前运维人员只有500人,是按照200辆车配一个人员来算的。
彭文凯坦言,按照《指导意见》来配运维人员,他们会增加很大一笔运维成本。他们考虑后期寻找第三方专门运维的服务机构来运营,以节约成本。
对于80∶1的比例,杭州市运管局公交轨道处处长沈建锋介绍,这是参考杭州小红车的运维比例,目前小红车是70∶1,70辆车,配1个运维人员,考虑到互联网单车数量更多,比例略有增加。
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注册、骑行互联网自行车
《指导意见》明确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互联网自行车服务。
如果骑车过程中,出现擦碰事故该怎么办?《指导意见》也提出,要求经营者建立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为租赁自行车的市民,购买人身和第三者伤害保险。
另外,还有大家都比较关注的押金问题,《指导意见》要求经营者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押金安全。同时,也鼓励经营者,用信用计分代替押金。
暂时禁止 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这是什么原因?
杭州市运管局公交轨道处处长沈建锋表示,互联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两者存在较大差异。互联网自行车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征,电动自行车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
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
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目前,《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和杭州交通信息网www.hzcb.gov.cn发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至5月25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建议,并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热线电话,(0571)12328。
2、电子邮件,hzhlwzxc@163.com。
3、传真,(0571)85463224。
4、纸质信函,将纸质信函邮寄至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12328服务中心(邮编31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