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近日,据来自杭州交通91.8的消息获悉:经省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沪杭高速公路余杭至杭州段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的复函》(浙政办函【2017】58号)批准,同意对装有ETC的浙A牌照客车,在沪杭高速公路余杭收费站至杭州(彭埠)收费站、余杭收费站至德胜收费站之间往返通行时免收通行费,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由余杭区政府负责支付给高速公路业主,期限暂定两年。
2017年9月28日,经过与省公路局、浙江省沪杭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商议,开通免费通行(具体时间以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杭州市政府发布的通告为准)。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车辆范围
车辆牌照为杭州市范围的客车(即浙A牌照客车)。
2.方式路段
(一)行驶沪杭高速公路余杭收费站至德胜收费站往返路段。
(二)行驶沪杭高速公路余杭收费站至杭州(彭埠)收费站往返路段。
3.具体实施规定
(一)免费车辆需安装并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
(二)车辆ETC故障时,按规定收费。因收费系统故障造成ETC交易失败,由收费站进行处置,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三)未安装并使用ETC的车辆操作不变,入口取卡、出口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