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近日,在江苏镇江市润州区,有6辆乱停乱放的汽车被破坏,车主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损坏这些车的是一名准大学生,最终抓捕拘留并进行罚款教育。
8月3日18时许,镇江润州公安分局七里甸派出所连续接到数个报警电话,报警内容都是车辆被恶意破坏,事发地统一指向该辖区内一个地下停车场。民警到达现场发现,现场共有6辆汽车受损,这些车的停车位置互相临近,依据划痕判断皆被利器划伤,划痕遍布4扇车门,引擎盖和后备箱盖也都被刻上“乱停”字样,且受损车辆的前、后雨刮器均不知所踪。
派出所民警判断,这些车的损坏应该都是同一人所为。此外,他们发现受损车辆均是未按规范停放的车,有的甚至堵住了停车场的过往通道。是路见不平的冲动行为吗?为了寻找嫌疑人,民警调取了监控视频,从监控上他们发现嫌疑人是一名青年男子,看起来似乎还不到20岁。
随后,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得到了一名饭店老板的反映,这名男子来他们店里办过会员卡。之后这名老板提供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帮助民警抓获了该嫌疑人。
民警经过审查得知,这名男子叫黄某,今年19岁,是一名准大学生。最近一段时间,他发现地下停车场总有几辆汽车乱停乱放,影响到其他车辆的交通和人员出行,他对这一现象感到非常愤怒。8月3日,黄某发现又有几辆汽车乱停乱放,当即决定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对违停行为进行惩罚。
警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表示,因黄某已年满18岁,具有行事能力,他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同时,他的父母也将赔付受损车主们的维修费用。
针对此事,小编呼吁,车主们要严格按照规章停放车辆,遵守规章制度不仅是个人守法需要,更是与人方便,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此外,家长要教育好孩子,在拥有正义感的同时,也要具备法律知识,可采用合法合规的途径反映诉求和问题,不可任性做出不符合国家法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