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夜间光线不好时过马路难以保证安全,行人边走边看手机可能注意不到信号灯的变化……如果斑马线上的LED灯和信号灯同步亮起,估计安全效果会大大增加。
昨晚8时许,西安市灞桥区柳鸣路与长乐东路丁字路口,因为东邻纺织城客运站,尽管下着小雨,这里车流人流仍是不小。而在这个路口东西向的斑马线上,除了道路两边的信号灯立柱,靠近路边的地面上还有和斑马线宽度一样的LED灯也随着信号灯的变化改变着颜色,夜色中将斑马线附近照亮了许多。
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副大队长董国亮介绍,这套地面式人行信号灯在西安尚属首次使用,将发光LDE灯管埋于东西方向的斑马线第一格前,灯管上方铺设了厚实的透明玻璃层,地面LED灯管的颜色与信号灯颜色同步转换。“地面信号灯可以作为立柱式行人信号灯的补充,尤其是强化了对低头族的提醒作用,确保安全过街。”董国亮说,之所以将LED发光灯管设置在斑马线尽头,也是为了提醒行人注意遵守信号灯指示进入斑马线,从而提升非机动车道的通行效率,“到了晚上,LED发光灯管的照明效果也非常好,不但可以照亮斑马线方便行人通过,也可以远远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有效预防和减少斑马线附近交通事故的发生。”据董国亮介绍,目前该处地面式人行信号灯尚处于试运行阶段,随后将会根据运行效果考虑在辖区内其他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进行推广。
记者注意到,自从去年西安市推行“车让人”活动以来,西安市陆续对不少人行横道进行了提升改造,早在2017年7月5日,西安交警部门首次在环城南路西北大学北门口人行横道处试行斑马线夜间发光系统,目的是通过地面发光提示过往车辆在通过没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注意减速慢行礼让行人,随后,夜间发光斑马线陆续在西安市多个人行横道处推广,年内计划建设50处。
昨晚,西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9月1日《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西安交警部门将通过交通设施改造提升来进一步规范交通文明行为,从而提升交通安全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