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联合检查组成员单位,通报了网约车顺风车进驻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情况。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介绍了对滴滴公司等8家主要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检查工作有关情况。检查发现,滴滴公司存在7个方面33项问题,主要包括顺风车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应急管理基础薄弱且效能低下、社会稳定风险突出、公共安全隐患问题较大、互联网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等。其他公司问题包括网约车合规率仍有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亟须增强、公共安全防范存在不足、互联网信息
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部分产品资金结算模式不合规存在资金安全风险等。
针对上述问题,联合检查组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一是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前继续下架滴滴顺风车业务。二是依法处置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网约车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加大对平台公司等企业的处罚力度。三是依法对滴滴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法人代表等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滴滴公司对内部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四是对滴滴公司涉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开展约谈,并依法处置。
据悉,联合检查组已向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求滴滴公司进一步加强顺风车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社会稳定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安全问题治理、提升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水平。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要在两周内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滴滴公司董事长程维等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联合检查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立行立改,在落实上务求实效,将组织专班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